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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三十次董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: 一、通过关于修订《公司章程》部分条款的议案。 二、通过关于修订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》部分条款的议案。 三、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,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。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0月9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及其它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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